招标项目名称 |
三门县东部新区泰康路周边提升工程(二次) |
招标人 |
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|
招标代理 |
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|
公示时间 |
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 |
反馈方式 |
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,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(或邮寄)至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(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9号金茂大厦A幢2楼),同时将书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742022935@qq.com。联系方式:0576-89300193。 |
相关说明 |
1、如有反馈意见,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。未提供法律依据的,可能不予采纳。 2、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、单位联系人、联系电话,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,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。 |
招标人(招标代理)盖章
2024年11月13日